​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精选14篇)

2024-03-13 13:35 来源:糖文网 点击: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精选14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餐饮食堂采购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1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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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①索取检疫合格证。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③查看是否注水。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送货。

3、货物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2

一、目的

为了规范餐厅食材的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式确定原则: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食材,采购员可选择供应商送货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食材可由采购员自行采购;

(二)供应商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调查,采购员要从所在县城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食材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情况;

2、使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采购员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使用;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一个月的基础上、由主管经理、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三、市场调查原则

1、由主管经理、餐厅出入库人员、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两次以上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调查的市场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食材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忌只记录卖方的一口价;

4、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5、零星物品的调查由出入库、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四、采购的定价原则

1、对供货商所供食材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周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采购人员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

五、申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食材的采购应由餐厅部门负责人每周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餐厅负责人填写申购单,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二份,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六、采购数量、周期的确定

餐厅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吃饭人数来确定定采购的数量与周期,如果采购计划多报、虚报出现烂菜浪费现象,由餐厅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春季、秋季、冬季每周采购两次,夏季每周采购三次)

七、货物的验收原则、出入库

验收的质量标准:

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等共同验收;

验收程序:

1、餐厅入库人员对采购人员所采购的材料进认真验收、检核货物的数量、重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品给予退回,严禁入库。

2、验收合格的物品,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出入库人员签字生效,签字后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即:第一联出入库留存、第二联采购人员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证、第三交总经理。

3、餐厅领菜出库时,出库人员填写出库单,由经办人或餐厅负责人签字生效。

八、采购事项

采购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3

一、食堂物资的采购方式及适用范围

(一)采购方式

食堂物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采购方式。后勤保障集团采供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和集团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

(二)适用范围

1.学生食堂使用的米、面、油、猪肉及猪副产品、禽肉及禽副产品、豆制品、鸡蛋和部分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适宜采用定期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每学期一至二次)。

2.学生食堂使用的蔬菜、水果、米面制品、肉鱼制品等食品原料,以及单件不超过500元的'厨房用具、日杂用品、劳保用品、洗化用品等物资采购事宜采用询价采购,由采供中心组织包括申购部门在内的至少2名人员直接到市场上进行询价采购。

3.其它物资设备采购

(1)批量采购价值在3万元以上、单件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按学校规定要求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批量采购价值为5000~30000元、单件采购金额在1000~20000元的物资设备,由集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等具体采购方式。

(3)单件采购金额在500~1000元的物资设备,由采供中心组织包括申购部门代表在内的至少3名人员直接到市场上询价采购。

二、食堂物资采购程序

(一)物资申购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4

为了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使食堂食品采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安全,做到服务育人,使在校师生安心工作和学习,特制定制度如下:

1、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人不定期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

2、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3、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4、采购的食品由食堂司务长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交予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校。

5、食堂食品的验收采用食堂司务长负责,食堂从业人员和保管协助验收的方式进行。

6、食堂司务长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同时记录食品的数量、价格,并由食堂保管证明签字。

7、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且价格高于市场的食品,应予以当场退货。

8、食堂从业人员在拣菜、洗菜等过程中,自始自终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冲入优质菜中,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的食品,食堂从业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采用。

9、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校长、总务处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5

学校一切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定点采购,每年初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度评价,并联签订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同时,要货比三家,采购到的食品要质优价廉。特制定以下制度:

1、要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

2、严格禁止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严格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严格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严格控制成品、半成品食品的采购,要定购新鲜无毒的原料。

6、严格禁止采购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7、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8、索证时对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9、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检验单位印章。

10、索证原料包括肉类、禽类、豆制品类等,索证后要及时登记。

11、学生伙食严禁采购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出现中毒的蔬菜。

12、有关人员要完善相应的资料、规范资料。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6

为了满足我校教职工的消费需求,向教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绿色健康的生鲜食材,结合工作实际,经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采购人”)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潜在的供应商开展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食材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权的采购工作。为了规范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本项目是采购人对服务部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权进行采购。中标人将获得在采购人所管辖的服务部指定区域为采购人所在单位教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物美价廉、绿色健康的生鲜食材,并合理收取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向采购人所在单位教职工提供的生鲜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其向其他采购人所供应的价格,并且要结合教职工的消费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保证食材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适时面向教职工开展经营服务优惠活动。

(二)经营方式:由中标人按照国家生鲜食材经营销售的有关规定,参照超市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模式,自行投入生鲜类食材保鲜设备(主要指冷藏展示柜)用于展示生鲜食材供教职工自由选购。中标人提供的生鲜食材必须是清洗干净、绿色健康、卫生安全、搭配合理,便于教职工按需选购、加工烹饪的生鲜食材。生鲜食材经营活动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经营范围主要为:羊肉、猪肉、牛肉、鸡肉、鸭肉等新鲜禽肉和新鲜蔬菜类等食材。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同时采取公开和邀请采购的方式进行。即本项目采购有两种方式:一是社会潜在的供应商自主响应采购;二是采购人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为了保证项目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如响应采购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响应采购:采购人定于20xx年3月22日上午9:30在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车队二楼会议室(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北门入口左边办公楼二楼)召开本项目采购会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和被邀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采购会议。

二、参与采购需知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生鲜类物资供应、配送和经营销售的资质条件。

3.供应商必须在桂林市区内至少有3家以上自营或供货合作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提供合作协议或门店经营执照核对)。

(二)供应商参与采购会议时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证照材料(以下证照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法人代表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3.自营门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供货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现场勘察。

需要现场勘查项目经营场所的供应商请于20xx年3月19日至20日期间联系采购人到现场勘察。

三、采购报价

供应商参与采购会议时需就采购项目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水电等费用进行报价(该项费用主要由采购人用于所采购项目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水电等支出)。每个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报价格式文件由采购人在采购会议现场提供。

四、项目经营期限

项目的经营服务权限为2年,具体期限以项目合作协议书规定的期限为准。

五、采购流程

(一)公布采购信息

采购人定于20xx年3月15日在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网页公布本项目采购方案,并同时向特定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社会潜在的供应商和接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响应采购人的采购邀请。

(二)召开采购会议

采购人定于20xx年3月22日上午9:30在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车队二楼会议室(广西师范大学北门入口左边办公楼二楼)召开本项目采购会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和被邀请人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资质证照和材料参加采购会议。采购会议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资格审查。

供应商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质证照,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照进行现场核查,最终确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将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

采购人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放报价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书面报价文件规范填写投标报价,填写完毕将报价文件递交询价采购小组。

3.确定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方案规定将采购的标的物的经营服务权授予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中标人应在采购会议召开当日向采购人缴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整),否则视为放弃项目经营服务权资格。

为了保证采购人服务部生鲜食材供应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响应采购的供应商不足3个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确定供应商(并不限于原响应或邀请参与采购的供应商)。

(三)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20xx年3月31日前与采购人签订供销合同,并开始向采购人所在单位教职工提供生鲜食材的经营服务。签订合同后,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按时供货的视为放弃项目的经营服务权,采购人将扣除其采购保证金,并有权重新确定标的物供应商。

六、其它规定

(一)中标人放弃其权利的,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需要,重新确定获得项目供应服务权的供应商(并不限于原响应或邀请参与采购的供应商)。

(二)参与采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同意国家有关规定和遵守采购人、采购人所在学校及本方案的规定。

(三)中标人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服务风险和责任。

(四)在采购会议召开前,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取消或变更本方案的有关内容条款。

(五)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自主开展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并有权拒绝对本项目采购工作相关事宜进行解释。

(六)本方案未及事宜,由采购人补充说明和完善,并适用采购人、采购人所在学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7

为了加强佛坪县幼儿园食堂管理,保障幼儿食品安全,杜绝在我园食堂管理过程中的漏洞,确保幼儿伙食资金的安全、高效、科学、合理运转,更好地服务幼儿生活,结合我园食堂管理工作实际和佛坪县市场食材供应实际,特制订我园2022-2023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采购方案

佛坪县幼儿园食堂所需各类原材料(含粮油、时令蔬菜、肉禽蛋、时令水果、面包糕点、预包装食品、调味品等)均以幼儿园为主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资质的原材料供应商报名申报。由佛坪县幼儿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及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代表(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组成评议小组,对申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配送距离、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召开竞标大会,采用匿名投票打分的方式拟确定我园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将拟确定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缴一定数额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安全保证金,签订供货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和时间供应我园食堂原材料。

二、供货方申报条件

1.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佛坪县内两年及其以上独立法人或有良好信誉度的生产经营户的资质;每个商户只能申报我园公开招标项目类别中的一类。

2.具有合法取得的上述产品相关证件,并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相关证件、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有效证照。

3.具有相应的运输配送专用设备和专职的驾驶人员,运输工具及驾驶人证照有效齐全,所有从业人员要有有效期内的个人健康证。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纪违法记录)及售后服务能力,生产经营期间近两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能够按照我园的要求提供配送食堂原材料的检测报告、食品检验合格证、票证报告(两证两章)、销货清单(填写规范)等。

6.具备开具机打正式发票(陕西增值税普通发票)者优先考虑。

三、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品种及质量要求

1.肉类(含猪肉、鸡肉、牛羊肉等):猪肉是本市饲养宰杀的新鲜肉,两章两证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疫合格印章、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屠宰证明)齐全,按部位按要求适当分割成小块;鸡肉要去毛除脏的新鲜白条鲜鸡,有检疫合格证;牛羊肉为新鲜精品瘦肉;所有肉类必须是新鲜屠宰非冷冻链肉品。

2.大米:品牌为一级优质大米。供应的大米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包装为25公斤袋装,包装上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必须符合国标一级,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要求米粒饱满,没有霉变,无其他杂质,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确保大米产品新鲜程度的质量指标。严禁提供陈化粮和回龙米;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3.面粉:品牌为一级特精粉。供应的面粉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包装为25公斤袋装,包装上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质量要求:面粉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符合国标一级。确保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在精度上手感细腻、颗粒均匀;在气味上面粉要有小麦的天然香味;在水分上,优质面粉流散性好,不易变质,用手抓面粉时面粉会从手缝中自然流出,松手后不成团;在味道上,优质面粉做出的食品有浓郁的麦香味,有嚼头、不粘牙、不牙糁,且色泽纯正,蒸煮烤炸各有特色,营养丰富,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严禁提供陈化粮加工而成的或其中含有超标准的添加剂,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面粉。

4.面条:品牌为一级特粉加工的面条。包装为20公斤(每2.5公斤一小捆)袋装,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和碎(不成型)、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面条,面条式样按照我园的要求供应,供应的面条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

5.食用油:品牌为一级压榨菜籽油,供应的食用油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包装为10L桶装,包装上并贴有符合国标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的标签。严禁使用由浸出法生产和用转基因油料生产的产品,严禁提供过期、变质、重金属超标、地沟油、以次充优不符合国标的劣质油等。

6.蛋类:新鲜、蛋壳干净、完整,破开无臭味或其他异味。必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证》和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符合国标要求的。

7.时令蔬菜类:根据幼儿园所提供蔬菜采购计划单进行按时按要求配送,采购的时令蔬菜要求绿色、新鲜、无破损、无污染、无变质变腐、缺斤少两等现象,抽检符合国家标准,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8.招标项目类别:第一类:粮油蔬菜、调味品、肉禽、水果类;第二类:预包装食品类(酸奶、饼干等);第三类:面包糕点类。每个商户只能申报以上类别的一类。

四、申报办理程序

1.在幼儿园报名并现场填写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集中定点采购企业申报表4份,加盖公章。

2.提供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照、身份证原件、运输工具证明原件及行驶证、驾驶人驾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所有证件需附4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佛坪县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及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代表(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对申请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配送距离、服务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采用匿名投票综合打分的方式拟确定我园食堂原材料供应商。

4.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公示我园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拟中标供应商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供应商。

5.经公示无异议后,供应商对所提供的食堂原材料货物质量、价格、服务、安全等做出承诺,并向幼儿园缴纳一定金额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安全保证金(如无意外,合同期结束后园方即退还保证金),我园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集中定点采购。

五、保障措施

1.食品原材料配送保障。幼儿园务必于每周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下一周采购计划报配送食堂原材料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幼儿园采购计划后,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配送到位。

2.食品原材料质量保障。抓好食品原材料配送源头检测工作,确保配送食品全部是正规商家生产、正规商家提供;抓好食品配送过程监测,由市场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出现问题后可追寻可查。

3.食品原材料价格保障。价格以佛坪县市场价为准,要求所供货物不高于市场零售价,同时向供货单位提供正式发票。一是物价和教育部门对食品价格进行监测,如果供应商不遵守以上原则,若有故意抬高食品价格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二是幼儿园及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报价格进行市场抽查,有高价的,立即要求供货商更改调整食品单价后再实施,如果2次出现高价现象,取消其供应资格,终止“食品配送协议”。

4.售后服务保障。如果配送食品有质量问题被幼儿园拒收或收后才发现的,幼儿园做好统计并及时联系配送方,该方第二次配送时必须给予补上或换回。

六、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产品价格要求:所供货物须低于配送幼儿园所在地市场价格,并提供正规发票;所有产品质量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二是为防范通过倒换包装、异地制假、中途掉包、市场抓货等作弊手段致使非定点产品流入幼儿园食堂,采购方和采供管理方(营养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约定定点企业随时对货物的数量、出库和运送时间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出库凭证,送货时做到票货同行。

2.供货地点及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到签约幼儿园,报价包含时令蔬菜产品的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

3.财务结算要求:按月由幼儿园转账至供应商。

七、食品原材料配送商家或商家退出机制

供应商原则上按照招投标一年确定一次,供应商在幼儿园食品配送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定点配送资格;造成损失的,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所供的粮油、蔬菜、肉类等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2.违法违纪经营,受农业、市场监督、物价等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在食品配送中,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价格,幼儿园反映强烈的;履约服务差,幼儿园投诉多,反映问题集中的;配送不及时,影响师生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的。

4.幼儿园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产品。对不能保证产品数量和质量、不能按时送货的供应商,经过审定,即可解除定点供应协议。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8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xxx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按照《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xxx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管理责任追究。学校必须按区营养办的规范性要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不得自行采购蛋奶、粮油等食品原材料。对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事件(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四)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区财政局、教体局负责监督检查各校“计划”实施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区审计部门年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挪用、挤占、贪污、浪费和违规使用资金的将直接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10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xxxx

二、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

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应当在20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11

为提高公司餐饮服务质量,xxx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拟对职工食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xxx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招标

二、招标编号:

xxxx

三、服务内容:

1、主要负责保灵公司职工午餐和日常来客招待用餐;

2、日均用餐人数约500人;

3、供餐时间:每天11:30-13:40;

4、承包时间:承包合同半年一签,根据考核经营情况及员工满意度考虑续签,要求每季度对厨师进行调整,试用期1个月。

5、承包经营期间,除餐厅水、电、天然气费用需承包人自行承担外,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餐具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承包经营者管理并无偿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药监局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

(2)具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服务于酒店或企事业单位,厨师配备至少具有1名二级以上厨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餐饮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证扫描件;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xxx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登记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见招标文件。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12

1.目的

为了规范原料的采购验收过程,通过明确原料的采购流程、检验要求和不合格的处理,确保原料在受控的情况下使用,以满足配方设计的质量要求,并使之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安全控制的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料(单一饲料原料、玉米胚芽粕)和编织袋等的采购验收。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选择合格供方,签订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合同,按流程要求实施申购,办理不合格原料的退货。

3.2仓管员:负责卸货过程和库存原料的质量跟踪,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严格按品管部通知安排的原料使用,及时办理原料的出入库手续。

3.3品管部:原料质量的综合判断、异常情况的处理。

4.内容

4.1采购验收流程

4.1.1采购计划

采购部根据原料月度需求、原料库存表、市场价格波动分析、原料周转率、原料特性和运输时间等,提出采购计划。

4.1.2沟通审批

采购部按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中咨询原料质量、价格和供货期等信息,对比不同供应商的差异,通过提交相关领导审批。

4.1.3签订合同

经领导审批后,采购部与相应的供应商签订原料采购合同,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采购原料的通用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主成分指标、卫生指标、单价、总价、验收方法、交货方式及日期、双方责任等内容。

4.1.4执行合同

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4.1.5原料到厂后,由库管通过查验货物包装、标签检查,并第一次取样,填写《原料验质、划码凭证》送化验室进行原料初检。

4.1.6仓管部根据品管部初步查验结果,通知搬运工卸货,或通知货车司机退货,未经允许卸货的原料所产生的责任由仓管部负责。

4.1.7质检员根据不同原料的特点,在卸货过程或卸完货后进行综合取样,然后送样到化验室进行化验和留样。

4.1.8卸货完毕后,仓管员清点数量无误,完善《原料验质、划码凭证》内信息。

4.1.9所有原料必须符合《饲料原料目录》的要求,标识清楚规范,否则,禁止接收。

4.2检验要求

4.2.1抽样规范

4.2.1.1按《GB/T14699.1采样》的要求,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做好抽样登记和标识,并对来货进行相关检查:

包装检查:确认标签和包装标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禁止出现化学桶或化工包装袋),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含量等是否合理,对存放时间过长,离失效期短的不予接收。注意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标签、品名、规格、产地是否与合同相符。

色泽与气味:是否与该产品应有颜色和气味相符,有无发热结块现象。

4.2.1.2依据来货的种类准备必要、干净的抽样工具,按不同原料的要求进行抽样查验

4.2.1.3原料卸前、卸中、卸后必须跟踪检查,防止变质、掺假等不合格原料进入原料仓库。中间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则要求暂停卸货,并抽样重新检定其质量情况再决定能否卸货或退货。

4.2.1.4抽样分布:按随机抽样的'原则进行,要求对货车外围与中间按3:7抽取来货,如货物差异明显则分装检测。

4.2.1.5抽样要求:要具有针对性,从整批原料中取出足够有代表性的样品,取样的角度、位置和数量应能代表整批原料,同时,要根据不同原料来货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抽样,使抽样能充分反映出该批货物的质量状况。

4.3.1.8编织袋的抽样查验:

编织袋来货时,由仓管部发出《原料送检单》,通知品管部进行查验。

品管部按公司的编织袋标准要求予以查验,每品种抽取至少两个,检查其尺寸、重量、印刷内容、字体、外观是否与标准要求相符,合格的来货由质检员在送检单上签名,标明为卸货可用,有一项不达标,必须再抽取10条以上复检,仍不达标即判不合格,由质检员标明为不合格,退货。

未经品管部查验的编织袋禁止入库使用。

4.3感观检验事项

4.3.1气味:是否新鲜、正常,有无霉味、酸味、哈味、臭味、药味等异味。

4.3.2色泽:是否正常,有无烧焦、变色现象。

4.3.3形状:是否正常,是否有结块,粒度是否符合要求等。

4.3.4其它:有无发热、发酵、吸潮、污染和虫害等。

4.3.5初检装样:

4.3.5.1感官判定合格的原料安排卸货,质检员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采用四分法分样,根据《原料验收标准》和原料质量分析状况确定化学检测项目,然后装瓶化验和留样(注意要防止抽样过程吸潮的问题)。

4.3.3.2对于不符合感官指标的原料,有气味异常、外观异常、标识不符和大面积淋湿等不合格原料进行退货处理。

4.3.3.3根据不同来货原料的特性,质检员要有重点监控卸车过程中的质量差异,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卸车,并立即上报主管处理;卸完车的原料要跟踪仓管员悬挂标识牌情况。

4.3.6化验室检验

4.4.6.1化验员接收到质检员采集的样品后,根据标准的检验方法,按《原料验收标准》规定的验收指标进行检验。

4.4.6.2化验员检验完毕后,填写《物料检验报告单》,交由品管部主管审核。

4.5不合格原料处置

4.5.1让步接收:《原料验收标准》中规定的,未达到原料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满足让步接收条件的原料,可以让步接收,同时,要跟进使用该批原料的产品质量状况。

4.5.2退货:对感官不合格、理化指标超出让步接收要求、卫生指标不符合GB13078的规定以及含有违禁物质的原料实行退货处理。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13

生鲜食材配送操作准则

一、适用范围

凡自营的蔬菜、水果类商品,均适用此管理流程。

二、编码使用要求

1、要货单、入库单、调拨单、报损单、除皮单、盘点单必须使用8位商品编码;

2、严格要求同一商品进、销计量单位一致化。如空心菜以“kg”作为计量单位进货入库,销售时必须以“kg”为计量单位。

三、要货流程

1、要货五原则:

(1)参考上周同一天(节假日除外)销售;

(2)参考昨日销售;

(3)参考当日菜谱原料需求及当日库存情况;

(4)严格依照食材认证渠道执行其中(1)、(2)、(3)项为食堂总厨在制定要货计划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4)、项为采购负责人在决定采购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2、要货流程:

食堂总管在餐行健系统上制作电子版要货单(准确填写商品编码、名称、要货数量),负责与采供部及时紧密沟通,在基地供应商处订货采买的商品在下午2点前填写好第二天所需商品;本地现采商品在营业结束后,即晚上6点前将第二天所需商品的要货单利用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给采购组货源组织负责人,须确认对方成功接收。未按时完成处罚卖场负责人100元/次。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现金由采购经理负责借出并在财务清帐。

2、采购组逐步分类分单品摸索总结出每天的'最佳采买时机、采买地点,可以获得最佳商品的品质品相和最优惠的价格经验,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形成科学有效的采买制度。

3、采用送货制的供应商,采购组要与食堂一起科学安排和调度,尽可能缩短商品从收货到食堂售卖之间的时间。

4、商品分级:采购人员在采买商品时,需认定商品等级,具体分为精品货、优质货和统装货三种,务必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送货单上。

其认定原则为:

1)精品货:通过特别精选的商品。 2)优质货:通过简单精选的商品。 3)统装货:没有经过任何精选的商品。

5、采购组参照要货单组织货源,对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电话预定采买,其余商品进入现金采买流程。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员、现场质检负责人共同检验、过称、结算并在三联单据上签字确认。在现金采买过程中遵照询价、议价、最终确定成交、点货装车、运输、交付六个环节依次进行。询价由当日所有采购员分别进行,汇总各自意见后确认意向采买点,进入议价环节,必须2人以上,现场明确主购和辅购,并对议定单价负责;价格谈成后通知携带现金的人员(指派专人并专款专用)开单结算,付款人员与驾驶员、搬运工一起过秤装车,付款人员对已买商品全部装车无遗漏负责。装车完毕后,由开单付款人负责填写送货单(一式四联),分供货商单独填写,有条件的留下供货商手机(电话)和联系地址,供货商签字确认;驾驶员、付款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付款。付款人员对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现金结算负责。

6、送货单一联由付款人员保存,以备核对现金,另三联交驾驶员随货同行进入运输、交货环节。

7、装车时采购组人员按重货优先原则、商品保鲜优先原则安排装车,商品要求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商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商品安全、完整。

8、对采购的商品进价,由监控部随机不定期抽检。

9、车辆运输路线:由批发市场出发,直送总店分拣,再由总店向各分店配送。

10、没有按上述流程执行的,每错一个环节处罚50元。

五、收货流程

1、收货时间:从凌晨4点开始,货车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驾驶员、搬运工、食堂质检员、总管等收货人员依照配送货单收货。

2、收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货标准,不得降低收货标准,不得提高收货数量(有特殊原因除外);对品相、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对可以降级收货的,根据商品情况降级收货。

3、收货人员必须过秤后如实填写商品毛重、去皮数量(含冰块、水份、泥土、包装物等)。过秤后在三联送货单上由收货负责人、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确认,一联交付收货人,另两联由司机带回分别交给付款人员及生鲜部文员,以便采购组掌握交货信息、报帐。

4、在货车离开交货区时,由质检员检查送货车辆是否有未卸完或夹带商品,并建立日志表。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了便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如果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条件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武宣县相应的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包括:信息公告、开标评标、采购结果公示等,均依照《采购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4.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武宣县相应独立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各学校所在地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对配送企业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要经常性的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4.县发改局: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价格监测工作,联合县教育部门、配送食材的学校代表一起定期走市场了解食品原材料价格,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相应的食材配送的价格,同时做好相应价格等的备案工作;

5.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6.各相关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台账,且按年度保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同时拉黑名单,五年内不能从事武宣县内的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其它

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