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格言警句80句

2023-09-28 04:56 来源:糖文网 点击:

法制格言警句80句

法制格言警句80句

一、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

二、律者,因此定分止争也。

三、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

四、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五、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六、习惯与合意能够使法律无效。

七、没有人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

八、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九、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

十、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十一、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十二、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十三、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十四、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十五、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十六、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十七、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十八、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十九、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二十、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二十一、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

二十二、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二十三、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二十四、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二十五、想用自己的财物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度。

二十六、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二十七、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二十八、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

二十九、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三十、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三十一、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三十二、让咱们维护公平,那么咱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三十三、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三十四、我不同意你说的观点,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

三十五、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三十六、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三十七、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三十八、让法官来回答法律问题,而把事实问题留给陪审员去裁断。

三十九、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四十、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四十一、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四十二、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四十三、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就应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四十四、美国人生活中最显着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四十五、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理解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四十六、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四十七、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四十八、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四十九、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五十、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五十一、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五十二、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五十三、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五十四、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五十五、如果语句中并无模棱两可之处,则不能作出与该语句的明显含义相悖的解释。

五十六、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五十七、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五十八、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五十九、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六十、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六十一、在企业立法中,全民抑或集体,工业抑或农业等所有制和行业的概念是没有多大作用的。

六十二、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六十三、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六十四、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六十五、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六十六、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六十七、法律的性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这样使超多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

六十八、咱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咱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理解的唯一的**与道德观念。

六十九、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七十、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七十一、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七十二、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七十三、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

七十四、法律的目的是创造一个稳定的能够明白的行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人能够执行其计划并多少意识到可能产生的结果。

七十五、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好处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七十六、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一种产生人人自感安全的心境平安状态。为了享有这种自由,就必须要有一个谁也不必惧怕谁的**。

七十七、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七十八、法包含着一个民族经历多少世纪发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将它仅仅当作好像一本数学教科书里的定理、公式来研究。为了知道法是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它的过去以及未来趋势。

七十九、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

八十、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